2025-02-14
2024年2月20日,晉城市公安局城區(qū)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市民小李(化名)報案,稱其被一名叫朱某的男子詐騙25萬余元。接警后,城區(qū)分局刑偵大隊立即行動,迅速展開偵查工作。
“我是2022年4月經營建筑公司的時候認識的他,相處下來還覺得他挺靠譜……”經調查,2022年4月,小李結識朱某,對方謊稱自己有廣泛人脈,能與他合伙將長治市屯留區(qū)一工程承包下來?!八€帶我一起去長治市屯留區(qū)查看過工程,說讓我出5萬元給正在干活的工人結算工資,工人撤場后就能將這個工程承包下來?!毙乓詾檎娴男±罱o對方轉賬5萬元。
“老弟,我這里又有一個工程,咱們承包下來一起賺錢。”幾日后,朱某又稱其在臨汾侯馬市有一工程,也能與小李合伙承包工程?!八@次說在和總承包單位簽合同前,需給總承包單位交項目保證金。”出于對朱某的信任,小李又向其轉賬20.5萬元。
然而,朱某曾許諾的“項目”一拖再拖,小李不斷向對方催問承包工程情況,卻遲遲沒有動靜。感覺蹊蹺的小李要求朱某將錢退還,對方卻以各種理由推脫,最后直接與其失去聯(lián)系,無奈之下,小李選擇了報警。
通過細致的偵查和走訪,辦案民警發(fā)現(xiàn)朱某根本沒有資質承包工程項目,所謂的“內部渠道”都是假的,而且給工人結算的工資、給總承包單位的“保證金”均被朱某個人揮霍。同時查明,朱某還用同樣的方式在2023年至2024年間詐騙4人,共作案5起,涉案金額達84萬余元。
2025年1月31日,在朔州警方的協(xié)助下,犯罪嫌疑人朱某(男,34歲,內蒙古興和縣人)落網。目前,朱某已被晉城市城區(qū)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
來源:山西晚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