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-26
又到節(jié)假日、升學季、婚宴潮,一些干部開始“左右為難”:
送不送禮?收不收禮?
有人說是“人情往來”,有人說是“禮尚往來”。
可紀委再次重申:
黨員干部該收的能收,
不能收的,一次都不能碰!
尤其這4類禮物,一旦收了、送了,就可能構成違紀,甚至違法!
看看你身邊有沒有人正在踩紅線——
這是最常見、也最容易出事的。
比如:
項目單位在招投標前送了點土特產;
服務對象在審批之前“登門感謝”;
監(jiān)管對象在年底考核前“提前慰問”……
看起來不貴重,甚至像是“小意思”,但只要“跟工作有關”,就構成違紀!
中紀委明確規(guī)定:
凡是與職務行為有關的禮品、禮金、禮卡,一律禁止收送!
別以為“吃點飯、收個茶葉”無傷大雅,
一旦被認定為“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”,不僅處分,還可能入刑!
有人會說,“這是朋友、親戚送的,跟工作無關。”
可問題是:常理講不通的“人情”,紀委也不信!
例如:
一位普通朋友,突然送來上萬元的“結婚紅包”;
多年未聯(lián)系的同學,在你升職時送來高檔手表;
不熟的鄰居,孩子中考完來“感謝老師”,結果送給你……
這些禮,要么“感情不對等”,要么“價值過高”,要么“時機太巧”,只要引起懷疑,就是問題!
紀委查案時最常用的一句話就是:
“以正常人判斷,該不該收、能不能收?!?/strong>
所以,別拿“人情”做擋箭牌,
有些禮,再“好意思”,也收不起!
你以為只有收禮違法?送禮也有紅線!
尤其是“拿單位的錢,送私人情”,更是明令禁止!
典型案例包括:
借會議費、公關費、培訓費的名義購買購物卡;
報賬“會議接待”費用,其實是送節(jié)禮;
用單位資金置辦煙酒茶,專門給“上面送點意思”。
很多地方的“公款送禮”方式早已翻新?lián)Q代,
從明著送,變成暗著報,從直接給,變成間接走賬。
可紀委現(xiàn)在的排查手段早就不是“翻發(fā)票”這么簡單了,
數(shù)據比對+電子系統(tǒng)+群眾舉報,一查就出問題!
有些單位和部門之間,每逢年節(jié)就有“走動”:
下級給上級送點特產;
部門間互相“調和感情”;
協(xié)作單位“互贈茶酒”……
久而久之,就形成了所謂的“工作禮儀”。
但紀委提醒:
任何以工作為由進行的收送禮品行為,只要涉及公職身份,都不合規(guī)!
尤其是一些單位在節(jié)日前“集中采購”,
名為“福利發(fā)放”,實為“關系經營”,
這種行為一旦被舉報,后果比個人送禮更嚴重!
更別說“套公車送禮”“用公章采購”“辦公室團體送禮”等等操作,
紀委現(xiàn)在對這類“集體違規(guī)”盯得特別緊,
一旦查出,一鍋端!